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彭晓明)“真心感谢法律援助律师,经历了一审和二审,帮我讨回了公道!”近日,受援人彭女士专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将两面印有真挚寄语的锦旗送到法律援助李军律师和衡山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手中,对李律师在案件审理阶段尽心履职、依法维权的结果表示诚挚感谢。

据了解,彭女士的丈夫在帮他人建农村自建房的过程中受伤去世,双方经当地村委会主持调解,已经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根据《人民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自愿赔偿70多万元,已赔付60万元,对方拒绝赔付余下的10万元。彭女士遂来到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专业经验丰富的李律师承办该案。一审判决支持了施工方赔偿剩下的十万元,但排除了业主方的赔偿责任,于是当事人提起上诉。
受理二审案件后,李律师深知二审作为终审程序,是当事人维权的最后关键机会,责任重大、不容懈怠。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针对一审案件存在的问题,李律师重新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固定关键证据,补充完善证据链条,厘清法律关系,找准二审突破要点。同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精心撰写上诉理由、庭审代理意见,多次耐心接待当事人,细致释法明理,安抚当事人情绪,详细告知二审诉讼流程、争议焦点及应诉要点。
二审庭审过程中,李律师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严谨质证、精准辩论,有力地指出业主方和施工方应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充分采纳了李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改判,最大程度保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为这场历时许久的纠纷画上了圆满公正的句号。
案件结束后,受援人满心感激,专程送来两面锦旗分别赠予金州律师事务所李军律师和衡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她表示,她已经拿到了应有的赔偿,是法律援助律师专业扎实的法律素养、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不辞辛劳的敬业精神,让受害者权益得以保障,让自己真切感受到了司法公正与法治温度。
一面锦旗,一份认可,一份责任。此次当事人赠旗致谢,既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对法治为民初心的生动印证。近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准对接困难群众法律需求,严把案件办理质量关,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以专业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撑起法治“保护伞”,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落地生根。
下一步,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深耕法律援助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兜底保障作用,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维权难问题,以高质量法律援助服务守护民生福祉、传递法治温情。
责编:陈梓浪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